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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門聖教會兒童牧區公約

詩篇 11:3    「根基若毀壞,義人還能做甚麼呢?」

兒童牧區之目標:   

(1) 彼此造就勉勵,成為合神心意的門徒。
(2) 彼此代禱,成為同行天路的好夥伴。
(3) 在團體生活中實踐聖經中各樣的真理。
(4) 廣傳福音,完成主所託付的大使命。
(5) 建造合乎神心意的下一代-熟悉聖經、樂於背誦神的話語、落實神的誡命-愛
     人如己及盡心、盡性、盡義、盡力愛神,成為身量、智慧、人與神所愛,日日
     增進的孩子。

A.    我們應彼此相愛,只說造就、安慰、勤勉的話,不說傷害別人的話,做危險的動作。
約翰福音 13:34    「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,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;我怎樣愛你們,你們也要怎樣相愛。」
B.    我們應彼此幫助,看到別人有需要時主動服務。
腓立比書 2:4    「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,也要顧別人的事。」
C.    孩子在家應順服父母的權柄,在教會時應先順服父母,然後順服牧者(老師)。
羅馬書 13:1    「在上有權柄的,人人當順服他,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。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。」
D.    孩子應積極參與教會的課程。
箴言 14:23    「諸般勤勞都有益處;嘴上多言乃致窮乏。」
E.    各人應敞開心胸,彼此相愛,不在家長或孩子之間作言語或行為上的比較。
腓立比書 2:3「…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;只要存心謙卑,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。」
F.    各人應不分男女,彼此坦誠相處,不強調孩子之間任何小圈圈或男女關係。
腓立比書 2:3「凡事不可結黨…。」
G.    家長及孩子均應尊重各家不同的生活及管教原則,給任何孩子食物、禮物,或提供任何
書籍或影音之娛樂,都應先徵得對方父母之同意。
以弗所書 6:1    「你們作兒女的,要在主裏聽從父母,這是理所當然的。」
H.    若孩子有影響上課或聚會的行為,家長及老師應立刻用愛心管教。

<管教的原則>根據箴言 13:24「疼愛兒子的,隨時管教。」以弗所書6:4「你們作父親的,不要惹兒女的氣…」,管教時要溫和但堅定。
<管教的細則>根據馬太福音18:15-17,當孩子第一次犯錯時 (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)
(1)    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,指出他的錯來。(第一次警告)
(2)    他若不聽,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,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,句句都可定準。(只要老師與學生之間的關係良好,不需要第二次警告)
(3)    若是不聽他們,就告訴教會;若是不聽教會,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。
(請父母帶孩子離開現場,或請父母一同坐在課室內,直到課程或聚會結束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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